系统检测到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,无法获得最佳的使用体验,建议您更换其他浏览器或 升级您的浏览器。(使用360浏览器访问请选择极速模式)
关闭
{{settrSelectedText ? settrSelectedText : '更新时间'}}
{{sexSelectedText ? sexSelectedText : '性别'}}
{{ageSelectedText ? ageSelectedText : '年龄'}}
{{settrSelectedText ? settrSelectedText : '更新时间'}}
选择城市
切换城市分站,让我们为您提供更准确的信息

当前选择城市:总站
总站 {{item.sitename}}

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

时间: 2026-04-22 11:32 分类: 找政策 来源: [原创]

请用微信扫一扫 浏览量: {{clickNum}}

一是吸纳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。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,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,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高校毕业生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。

二是困难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。应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、贫困残疾人家庭、脱贫户(原建档立卡贫困户)家庭及防返贫监测户家庭、退捕渔民家庭、获得国家助学贷款、残疾的高校毕业生以及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(包括应届中等职业学校、技工院校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),可按每人一次性1500元标准申请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。

三是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。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,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,按照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企业补贴(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),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。

咨询部门:区人社局  咨询电话:0558—555112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