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
请用微信扫一扫
一是吸纳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。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,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,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高校毕业生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。
二是困难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。应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、贫困残疾人家庭、脱贫户(原建档立卡贫困户)家庭及防返贫监测户家庭、退捕渔民家庭、获得国家助学贷款、残疾的高校毕业生以及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(包括应届中等职业学校、技工院校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),可按每人一次性1500元标准申请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。
三是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。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,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,按照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企业补贴(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),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。
咨询部门:区人社局 咨询电话:0558—5551126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