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
时间:
2026-04-22 11:29
分类:
找政策
来源:
[原创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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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,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,按每人每月350元标准给予职工养老保险补贴(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,职工养老保险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450元)和10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。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,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(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)。
咨询部门:区人社局 咨询电话:0558—5551126
